41刀杀雇主母女判免死 法官指他有悔意“一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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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果不可信
高雄市货柜车司机蔡永清认为女雇主余莹莹骗他感情与钱财,前年砍杀余女25刀夺命,再
狠刺余的18岁女儿16刀灭口。蔡男杀害余女部分,被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定谳,杀幼女
部分一度被判死,但更二审认为蔡男仍有悔过、忏悔与改造可能性各“一丝”,罪不及死
,改判蔡男无期徒刑,并“褫夺公权以慰冤魂与被害家属”,最高法院今维持更二审判决
定谳。
判决指出,蔡永清(61岁,在监服刑)前年9月14日上午7时许,持打火机、瓦斯喷枪及一
把陶瓷水果刀,闯进余家透天厝逐层纵火,余女(44岁)惊醒斥责,惨遭蔡男挥刀砍杀头
、腹共25刀,倒卧一楼的室内梯旁血泊中。余女的18岁女儿谢岢彣(音同可文)被火烟呛
醒,下楼逃生正好目击母亲遇害过程。
蔡男一不做二不休,拉住谢女狂刺胸腹16刀,随即骑机车逃走。余女2人被赶来灭火的消
防队员送医急救,因心、肺、肝、胰等内脏遭刺穿大出血,双双不治。蔡男当晚落网坦承
杀人,宣称受雇余女进而交往,卖屋筹200多万元给余女买新房,余女却争执房子所有权
还对他冷淡,他觉得被欺骗利用,怀恨在心而行凶,一并杀害谢女免得被指认。
一、二审认定蔡男认罪有悔意,均判无期徒刑。经最高院第一次发回,更一审指蔡男悍然
乱刀刺杀余女“必致其死而后休”,更毫不犹豫残杀无辜幼女,刀刀穿心刺腹,蔡男虽向
家属忏悔,但与残酷罪行相比,可宥恕的比重“微乎其微”,去年底将杀害谢女犯行改判
死刑,杀害余女仍判无期,合并应执行死刑。
不过最高院今年4月第二度将蔡男杀害谢女的犯行发回更审,杀害余女部分维持无期定谳
。高雄高分院更二审指蔡男谋杀余女前,不知谢女在屋内,正当愤怒情绪高亢时,乍见谢
女出现而一并灭口,属于临时起意杀人,蔡男虽没钱赔偿死者家属和解,但始终认罪,今
年5月还在狱中上吊,企图以死回报被害人,幸被救回。
更二审认为,蔡男内心似仍有“一丝”后悔改过之意,良心未泯,难认其已无“一丝”忏
悔之意,既然尚有“一丝”可能改造之余地,或许可用余生弥补死者家属,无处以极刑之
必要,今年10月又判蔡男无期徒刑,并“褫夺公权以慰冤魂与被害家属”,最高院今快速
维持更二审判决定谳。(黄哲民/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