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个表就清清楚楚了
以36000为例 时薪为36000/30/8=150, 150*1.33=200 150*1.66=250
平日上班+加班 (上限一天12小时)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200 200 250 250
36000的月薪 加发1.3 加发1.6
所以可以领到月薪与加班费
休息日加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月薪)
200 200 250 250 250 250 250 250 250 250 250 250 (加班费)
前八小时说要2.33/2.66 是因为要说"必须含原有的一倍月薪"
所以说是可以领到月薪(一倍)与加班费(1.33~1.66)=2倍多
一堆人都以为直接加班费x2倍多 不是这样的~
所以现在在问的就是"9~12小时须不须加发原本的一倍?"
劳动部对此回应,第9到第12小时的计算方式与第3到第8小时相同,所以劳动部版本算法
没错,也就是不需要加发第9到12小时的4小时工资。因条文上休息日加班费是独立的一项
,若该时段还要发给本薪,等于劳工休息日加班到第9到第12小时的报酬,高过例假、国
定假日等报酬,考虑到平衡性才会这样设计。
劳动部说不能给你领太多啦~ 好了就这样可以下去领五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