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点说明:(正体中文 20 个字)
简单来说 之前邱毅爆料蔡英文收受通缉犯黄芳彦的政治献金
被蔡英文提告
似乎是被检方不起诉处理
所以邱毅觉得这是法院认证的收受不当政治献金
FB连结: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287121174684431&id=127907197272507
http://derpy.me/OjL2i
FB内容:
我曾在今年初大选尾声时,揭发蔡英文在过去数年间接受黄芳彦4.5亿政治献金。由于黄
芳彦是被通缉在案的贪污共犯,因此这笔巨款自然属于“非法政治献金”。
提供消息的是扁嫂贵妇团成员的林秀娟,她向我爆料前已主动向法务部及特侦组检举此并
很勇敢的挺身出席我和蔡正元的记者会。当时林秀娟面对的压力很大,一则来自绿营的明
枪暗箭,二则来自特侦组的消极态度与泄密,三则来自企业界的警告和劝说。
林秀娟在各方压力下始终不愿交给我她与黄芳彦的电话录音,使此一关键时刻的揭弊之杀
伤力大打折扣,也使蔡英文由初始的慌乱转变成强硬提告。
蔡英文顺利赢得大选。几个月过去,这个案号为105年度选侦字第52号的诉讼有了结果,今
天台北地检署做成“不起诉处分”,也就是说“我赢了,蔡英文输了”,其中有几个重点
必须述明:
一是林秀娟确实曾向特侦组检举此案,记名笔录与我在记者会所言内容完全吻合,即蔡英
文收了黄芳彦4亿5千万献金。
二是林秀娟确实提供一卷她与黄芳彦通话的录音带,录音带内容可佐证政治献金的存在。
三是林秀娟做証后确实受到来自绿营的骚扰,威逼利诱要其闭口,使其承受到极大压力,
致使未敢将录音带拷贝交付予我。
现已水落石出,也还了我清白。我个人荣辱成败事小,但此案仍有疑问待解:
一是林秀娟証词及証物均在特侦组,蔡英文是否因担心特侦组追查,干脆就下令裁撤了特侦组,以杜绝后患?
二是此案既攸关蔡英文的操守,也牵涉到贪扁的特赦,特侦组既已立案调查,为何半途而废?
三是此案我已胜诉,林秀娟却被发布通缉,难道是蔡英文掌握司法大权后,封住林秀娟揭发真相之口的狠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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