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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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友人14岁女 色男拗:她诱惑我
2016-12-10
〔记者陈慰慈/新北报导〕新北市一名46岁的林姓铁工,对女性友人14岁的女儿小恩(化
名)有好感,今年7月傍晚,林男至小恩新北芦洲住家楼下,以尿急借厕所为由,要求小恩
开门,对其性侵得逞。新北地院昨依“成年人故意对14岁以上未满18岁少女犯强制性交罪
”,判林男4年10月徒刑,仍可上诉。
新北地检署开庭时,林男不仅否认犯行,还声称“是她诱惑我犯罪”,直至新北地院审理
时才坦承犯行;法官痛批林男残害小恩身心,因此将他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