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现今许多人都开始倡导通奸除罪化
但究竟为什么要除罪?
其实甚至不用到通奸
法律不是诉求保护被害人吗
所以有很多刑民法来保护弱势一方
而感情上也有很多一方不顾道德情礼去辜负另一方 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不一定比伤害或
言论侮辱或者强暴低
也常因此造成许多社会案件 例如情杀 自杀 无差别杀人等等
若能有法律约束两人感情 法律规定一人只能有一位伴侣
如可以证明构成劈腿事实 依情况判赔对方罚锾等
起码在情感上吃亏还有法律能帮忙讨回一些公道 降低一些因为感情而造成的社会案件
伴侣的规定能宽松点 以和夫妻做等级差别
更何况是登记夫妻和他人通奸 本来就应该保障弱势的一方 这也是法律初衷 但为什么很
多人要提倡通奸除罪化 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