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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打工遭削脸毁容 雇主判6个月
苹果日报 2016年10月12日20:12
一名林姓女大生去年农历春节在餐厅打工,因菜梯故障,车厢坠落压碎鼻梁、颜面骨折,
经14小时脸骨拼图大手术,现脸部伤疤难褪,更因颜面神经受损,左脸及唇舌麻痺,无法
再做出最爱的嘟嘴表情。台南地院今依业务过失致重伤罪判该家餐厅负责人与店经理各6
月与4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8万与12万元,可再上诉。
负责人刘坤宗得知判刑后表示,会再跟律师研究后提起上诉,至于林女附带民事赔偿5百
万元部分,还在法院审理中,会再与对方商讨和解。
就读嘉南药理大学女学生林立(21岁,台中人),课余到台南市餐厅“9分10刻”中正店
打工,去年2月9日,她想将洗好的碗用菜梯送到1楼,因菜梯卡住,她听从主管指示要拉
出餐盘,稍探头进菜梯往上一看,不料菜梯车厢骤降,从她额头、鼻梁重重削下,她被撞
趴昏迷,血溅1、2楼菜梯口,因此受有全颜面骨粉碎性骨折、右侧桡骨茎突骨折、头部左
侧颞骨骨折等伤害。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该店刘坤宗(45岁)身为雇主,未固定保养菜梯,又贸然让没有接受
安全卫生教育训练的新进劳工林立操作菜梯运送餐具工作,以致发生职灾伤害。另店经理
陈淑惠(37岁)在林立告知菜梯已故障,仍指示林立继续从菜梯内取出餐具,导致林立受
伤,两人被依业务过失重伤罪各判6月与4月,可易科罚金18万与12万元,可再上诉。
业者事发3天才向劳动部通报此事,职业安全卫生署去年4月17日以业者未在8小时内通报
,罚锾3万元。(刘荣辉/台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