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跟大西洋宪章,就把台湾的地位说的清清楚楚了,1941大西洋宪章第一点,他们的国家不寻求扩张,疆域性或是其他性质;
第二点,他们希望看到没有任何国土上的改变,其并非依据相关人民自由表达的意愿;
第三点,他们尊重所有人民选择于其治理下生活之政府型式的权利;并且他们希望能看到被迫失去最高权利与自治的人能再度拥有他们;日本投降同盟国后就是独立的地方,同盟国委托中国民国(ROCHIN)代管政府1949(228)~至今,1952旧金山合约把台澎约束不让ROCHIN乱搞,然而ROCHIN利用金马刻意绑住台澎,然后制造ROCHIN拥有台澎金马主权,但事实ROCHIN只有金马主权,这些都是国际法律,只是现在的ROCHIN不跟你们说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