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我记得在9X年左右(我已经离开很久了,有很多细节很抱歉记不清楚)就有年班在8X年末到
9X年初的学长挑战过这个了。
那个时候也是透过戈正平传给大家的。
那个学长当时透过各种制度内的申诉管道,试图“合法合规定地”申请退伍,未服完的部
分赔钱了事,后来怎样没下文了,不过我猜是失败了,不然不会到现在又出现一个。
那,问题在哪?
问题在国防部退你退伍报告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有争议的,在《陆海空军军士官任官条例》
只规定有服役年限和未服完要赔偿这两项规定,但是其实并没有未满年限就不能退伍这个
规定。所以当时就有一些学长对国防部的作法有意见,认为这和宪法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三
条有牴触的疑虑。当然大家大多只有想而已,没有几个真的敢去和国防部打官司。
不过,在一些勇者的冲撞后,我印象中大概在101年左右吧?海军司令部就针对军士官退
场机制这件事在军网上做出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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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否决了,而且理由很鸟:
“军士官受国家栽培,若开放退场机制任其退伍,恐社会观感不佳”
社会观感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