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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小孩早产2周 “法律认证”是前夫的
宜兰廖小姐去年9月离婚,今年2月与游先生再婚,两人女儿6月30日出生,比预产期7月11
日早了两周。夫妻俩8月1日带女婴去户口登记,没想到户政事务所人员却跟他们说,女婴
的受胎期间落在廖小姐前段婚姻,法定生父为其前夫,让两人非常傻眼、不能接受。
根据《苹果日报》报导,廖女前夫对她有家暴行为,还有伪造文书及诈欺等前科,被判刑
2年入狱,双方去年9月4日签字离婚,今年2月她与担任停车场管理员的游先生再婚。
游、廖的孩子6月底早产2周出生,去做户口登记时,户政事务所人员竟告诉他们,依《民
法》1062条规定,子女出生日回推第181至302日为受胎期间,女婴受胎期间推算是落在前
段婚姻里,生父认定为廖女前夫,两人只能对此提出否定之诉,再由游先生“收养”入籍
。
游先生非常气愤的表示,DNA证明他就是女婴生父,为何要因为一条法规被否定天伦关系
,“法律让人民互相残杀!”游先生强调,他们全家经济只靠他每月3万多元收入,哪里
经得起诉讼要花费的时间、金钱,“法律这玩笑真是开太大了!”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03535
备注: 不是绿皮卡 不要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