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台湾为什么不把通奸罪除罪化?

楼主: unclefucka (冰不汁酱,酱不汁冰,难吃!)   2016-07-25 11:45:10
※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铭言:
: 根据媒体报导 全世界只剩下伊斯兰世界的国家与台湾 仍然保留通奸罪
: 其他欧美、日本、中国、韩国,都已经宣告通奸除罪化
: 对于已经不爱了 要搞外遇的人来说 用刑罚似乎也没有必要
: 而对于另一半来说 给更多的民事上补偿
: 白话讲 就是另一半多拿一点钱 比较有实益吧?
: 比方说,老婆跟别人跑了,但你可以多拿1000万,可以接受吗?
: 用刑法来惩治外遇、出轨的人,使他们留下前科或是去坐牢
: 这样能解决问题吗?
: 而且以公权力介入私领域也很奇怪。
: 为什么台湾不推动‘通奸除罪化’?
: 搞得台湾好像跟伊斯兰基本教义派一样,不分性别,都必须要忠贞不渝。
: 大家怎么看?
通奸除罪化?
一. 你以为去刑后罚的比较轻吗?
1. 目前作为破绽式离婚责任,有的人因为通奸后离婚,或者离婚中途被抓通奸...
判支付赡养费,除了养小孩所需之外,给女的大概一个月净给3~5000
以通奸罪重为一年~ 易科罚金一天原则是900
每个月易科3~6天
一年就超过一个月~
十年就超过法定刑期。
有必要罚的这样重吗? 不就是老二痒找人打炮?
不是说去刑的目的是为了OOXX... (下省万字)
2. 对于很有钱的人来说,一个月多五千而已,小意思..........
二. 对于非常弱势的被害人~
1. 要给赡养费-名下没钱
要养小孩-对方不屌你
你除了抓对方进去关,还有啥好手段?
2. 大老板,非常有钱,三妻四妾一起告,也不过就三四个青铜圣斗士打黄金教皇
你除了抓他去蹲,以此做为以刑逼民
你能做啥? 贵在那让他从上面和朋友看了笑说:那个傻B...?
三. 对于没有办法防止的立法,没实益与用处就可以删
作者: liliumeow (給我鮭魚就跟你走><)   2016-07-25 11:47:00
还真没看过有男的被抓去关的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6-07-25 11:47:00
刑罚跟民事赔偿个概念本来就不同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6-07-25 11:48:00
如果全要跟世界潮流~请先就废死~同婚~女权做好好吗?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6-07-25 11:48:00
刑罚的就算缴罚金终究是个烙印而且罚金是给国家,民事赔偿给配偶的还在后面等著
作者: JuiFu617 (小夫)   2016-07-25 11:51:00
改民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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