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7-25 11:31:01根据媒体报导 全世界只剩下伊斯兰世界的国家与台湾 仍然保留通奸罪
其他欧美、日本、中国、韩国,都已经宣告通奸除罪化
对于已经不爱了 要搞外遇的人来说 用刑罚似乎也没有必要
而对于另一半来说 给更多的民事上补偿
白话讲 就是另一半多拿一点钱 比较有实益吧?
比方说,老婆跟别人跑了,但你可以多拿1000万,可以接受吗?
用刑法来惩治外遇、出轨的人,使他们留下前科或是去坐牢
这样能解决问题吗?
而且以公权力介入私领域也很奇怪。
为什么台湾不推动‘通奸除罪化’?
搞得台湾好像跟伊斯兰基本教义派一样,不分性别,都必须要忠贞不渝。
大家怎么看?
作者:
funkD (放å¯)
2015-07-25 11:31:00应该要把母猪浸猪笼
作者:
jesil (._.)
2015-07-25 11:31:00假掰
作者:
wegoWU (我愛å°ç‘œ å°ç‘œæ„›æˆ‘)
2015-07-25 11:31:00就是说阿...
作者:
SungHyun (高雄李钟硕)
2015-07-25 11:31:00都台女天堂了你还想怎样??
其实被告的,多半是女性,女森不支持除罪化也是蛮奇怪的
作者: meto (meto) 2016-07-25 11:32:00
那找个人假结婚 计画后敲几笔再分钱离婚= =+
作者: MacOSX10 2016-07-25 11:33:00
应该是要完全废除婚姻在法律上的效果才对 无论民刑法
其实要成立也蛮难的,而且这议题很小,很容易被其他议题压过去
作者: MacOSX10 2016-07-25 11:34:00
有真正血缘的才能分财产才合理
通奸罪受害的反而女的比较多老婆都撤告老公 只告小三
作者:
saureus (花生)
2016-07-25 11:51:00呵呵 一堆说台女的 也不看看偷吃的是老公还是老婆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