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udin2008 (布丁)》之铭言:
: 大家好,本鲁有个朋友
: 他是华侨,约5年前来台湾工作
: 大约2~3年前换公司,离开台湾
: 刚好他换的新公司让他有机会时常往返台湾香港,做资讯交流
: 本鲁朋友新工作薪水还不错,月薪大概本鲁的10倍左右
: 不过今年年初开始,他说他做得很不开心
: 虽然薪水不错,不过老板用10年合约绑住他
: 现在他想跳槽却卡再违约金,本来想劝他直接跳槽,不要想那么多
: 但是听到违约金赔偿金额有点吓到
: 大概台北一间40坪房子价格
: 这把他这几年工作薪水都赔光光了,让本鲁朋友十分不爽
: 现在就僵持再那边,没再认真帮老板工作
: 但老板碍于法规,也不想火了他,
: 结果现在劳资双方就僵持再那里。
: 想请示各位,要怎么劝劝我朋友,不喜欢的工作就快点赔钱走人?
你朋友不爽的原因之一
是不是同事有个扯后腿的废物
结果领跟他差不多的钱
所以让他一气之下出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