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Pass (LaPass)》之铭言:
一看就知道你不知道安乐死的精神和适用的范围
安乐死指的是积极的结束生命
是一个人还活着,但他的病不会好
病人自己要求直接打一针让他立刻死
所以安乐死的大前提是:病人要意识清楚,有行为能力
经诊断罹患重大不可治愈之疾病,
以目前的医疗没有治愈或缓解的可能,且病患受到极大的痛苦
常见的情况包括:癌症,中风卧床,脊髓损伤,末期肺病,末期肾衰竭
不知道重度忧郁症和其他精神疾病适不适用
那些已经中风,昏迷,重度失智的人是不能适用安乐死的
自然也不存在什么叫作"被安乐死"
现在比较在推行的是病人自主条例和安宁缓和条例
它是可以让病人在清醒时先预立医嘱,指定医疗代理人
而且在病情进到末期,死亡不可避免时
得以中止,或不施予,撤除某些维生设备与医疗
包括你提到的呼吸器,灌食,静脉点滴,ECMO,洗肾
其他的可以看我今天发的,查到的一家瑞士的安乐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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