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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师遭罚禁到校 国二生告不成校长
2016年04月26日
【张沛森╱桃园报导】桃园市一名国二男学生,去年十月搥打女导师背部,经校方召开学
生奖惩委员会,决议由监护人带回管教五天不得到校,但隔天男学生仍揹著书包到校想要
上学,训导主任发现后开车送他返家,事后男学生及父亲认为妨害受教权,控告校长及训
导主任涉强制罪嫌,桃园地检署认为,校方依规定处置并无不妥,昨予以不起诉处分。
依规惩处不起诉
检警调查,廖姓学生(十四岁)去年十月因情绪失控,突然出手搥打女导师背部二至三下
,女导师受惊吓请假一个多月,直到本学期才返校授课。
廖生殴师后,校方找来廖父,并召开学生奖惩委员会决议,依教育部颁布“学校订定教师
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注意事项”第二十六条“学生奖惩委员会之特殊管教措施”,自当天
起由监护人将廖生带回管教五天,廖父同意后带儿子返家。
隔天训导主任发现廖生揹著书包准备进校门,要求他不得入校、开车载他回家,并通报廖
父;廖生和廖父却认为受教权受损报警提告。校长向检警供称,校方依规定惩处廖生,考
量其安全才会送他回家,桃园地检署认校方处置未有不妥,昨予以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