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
利重建!防灾三法修正案列优先法案 防灾都更同意门槛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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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强震造成严重灾情,行政院会昨通过“防灾三法”(《都市更新条例》、《灾害防救
法》、《建筑法》)修正案,列优先法案送立院审议。在都更条例方面,被中央画定为“
防灾型都更”区域,考量急迫性,都更同意比例维持现行1/2门槛;被政府列“一般、优
先型都更”门槛调高为3/4;因建物老旧“住户自主都更”者,同意比例为4/5最高。
士林文林苑案轰动一时,政院当时送立院的《都更条例》修正案,纳入“文林苑条款”,
依不同类型,大幅调高同意门槛。防灾都更同意门槛从1/2调高至2/3、一般型为3/4、住
户自主都更4/5,但上届立院未完成修法。
护权益 都更要办听证会
现因维冠大楼倒塌,政院重启《都更条例》修正草案讨论,并纳大法官先前释宪看法。昨
审议结果,全案几维持原先修法方向,但考量灾后重建或避免灾害发生需要,“防灾型都
更”住户同意门槛维持现行1/2,还可免除“事业概要”程序,以利重建。
但为保障民众权益,其余都更仍维持高同意门槛,如列“一般、优先型都更”区域,同意
门槛3/4;“住户自主都更者”同意门槛较严格,调高为4/5。不过这3大类型都更程序要
办听证会,确保民众了解权益。
不过对公权力及执行面问题,民进党立委姚文智认为,政院针对震灾应急修法“意义不大
”,都更应置于都市计画下,由公部门领导,通盘考量;因此他将提案废《都更条例》,
另订《都市再生条例草案》及《老旧建物改建容积奖励条例草案》取代。
助灾民 补贴贷借款利息
另外,为了帮助灾民重建,政院版《灾防法》修正案明订,灾区居民自用住宅购屋贷款,
房屋经政府认定因灾毁损不堪使用,得由原贷款金融机构承受其房屋或土地,内政部给予
金融机构利息补贴。
这次修法也参考《莫拉克风灾重建特别条例》,增订灾民于灾害前办借款与信用卡卡债,
还款期限得展延,展延期间利息由政府补贴;灾区居民自政府或民间领取各项救助金得免
纳所得税;灾区内土地及建筑物,符一定条件者,得减免地价税及房屋税。
建筑法 纳第三方查验制
至于《建筑法》修正案,则参考日本阪神震后经验,纳入“中间检查制度”,一定规模以
上建物、防火避难设施等项目,应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委托或指定第三方机关、
学校或团体审查,勘验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落实三级品管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