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关到死,这篇大概又要被讲恐龙法官、恐龙法律人了,问题在证据跟行为数
一、昨天被羁押的理由是业务过失致死,不是杀人,我国包括酒驾也这样搞
因为一般人还没有强到认为偷工就是想让人死或死人了也没关系,
(故意或间接故意)
数百件酒驾中只有一件被判过杀人而且也没判很重
而且过失致死或业务过失致死刑度会这么低,也不设重大过失致死,不就纵容立委来的?
一堆人一定又要骂恐龙法官但继续放烂立委吧?
二、死了一堆人,还是会认为一行为的,因为是同一个建案
也就是说很难像李宗瑞那种干一个一罪一罚判重刑的
要期待法院还不如哪个人去暗杀掉他快一点
喔对了,要骂恐龙法律人,能不能督促立委重刑化比较实在
一堆烂法律,九二一过了十七年什么都没改善,你们当法官是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