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ovoso (柴犬高速螺旋)》之铭言:
: → louic: 15岁犯案,不会判超过五年 01/25 21:18
: 推 older: 很久以前新闻报过一个女老师在地下停车场被杀,两个凶手犯 01/25 21:23
: → older: 案时好像是国小还是国中生,那个也没判多重。 01/25 21:23
那个当年15岁,后来判了16年,而且他还有对外国女子强制性交所以合并执行超过20
年。
不过另外一个共犯当年才11岁,所以......当年有立委对此质疑过度保护少年犯,法
务部的回答是:
“未满十四岁人之行为,不罚。”以十四岁作为责任能力之认定标准,相较外国立法
例,德国为十四岁、日本为十四岁(日本刑法改正草案亦维持十四岁)、瑞典为十八
岁,在本部刑法研修会之研究意见认十四岁为适当且为多数之立法例,认宜维持现行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