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unkboy (petrucci)》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Housefun News
: 2.完整新闻标题:
: 公办都更4种SOP 拟重启代拆
: 3.完整新闻内文:
: 北市府昨宣布今年为公办都更元年,除将透过有计画性的公办都更,改建3800户,还可提
: 供超过4000户公宅,此外,市府颁布北市公办都市更新实施办法草案,计画重启都更条例
: 36条的代拆条款,取得拆除执照但面临拆除困难的都更案,市府可代拆执行。
: 昨天媒体问市长柯文哲何时要跟总统当选人蔡英文讨论公办都更,柯表示,原本是排过年
: 前,不过过两天将出国,等日本回来后才会与蔡英文约时间。
: 副市长林钦荣昨与都发局长林洲民召开记者会,宣布北市未来公办都更“8+2旗舰计画”
: ,包含南机场一到三期、兰州、斯文里整宅,此外还有中正区水源营区、士林中正路与基
: 河路沿线的公办都更。至于台北机厂与原空军总部两案,因土地问题还需要与国发会和文
: 化部协调,市府计画与新政府再协商。
: 林钦荣表示,过去北市多以单点式民办都更,缺乏整体效益,市府经过一年筹划后,透过
: 市府规划公办都更,进而带动周边地点整体更新。
: 都发局昨同步公布“北市公办都更实施办法”草案,规划4种都更SOP,包含旗舰计画在内
: 的“全程型”,以市府政策为目标,主导大规模地区都更;民办转轨公办的“半程型”;
: 灾损建物必须更新重建时,例如海砂屋等,可参与“咨询辅导型”;取得拆除执照却有拆
: 除困难的个案,市府将基于公共安全、紧急危难与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执行都更条例第36
: 条,由市府代拆的“代拆型”。
: 林钦荣认为,大法官解释并未判都更条例36条死刑,市府不该回避相关责任,若有拆除困
: 难的案件,将由北市都更及争议处理审议会成立专案小组协调沟通,必要时市府可出面代
: 拆协调。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75711119102.html
: 5.备注:
: 大家抓紧囉!柯P要带领大家起飞啦!今年是都更元年
: 看看当时抗议好好拆的人还会不会出来抗议XDD
扯到大巨蛋的人真的是扯太远了
拿文林苑来讨论比较实在
文林苑的拆除事件其实都是因为都市更新条例
文末也提到大法官解释并未判都更条例36条死刑,市府不该回避相关责任
都市更新条例36条里面载明
权利变换范围内应行拆除迁移之土地改良物
由实施者公告之,并通知其所有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
期限内30日内自行拆除或迁移
届期不拆除或迁移者
实施者得予代为或请求当地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代为之
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有代为拆除或迁移之义务
不管是郝龙斌或是柯文哲
都只能遵循这都市更新条例36条来执行公权力
默契上是95%同意比例再请求代拆
文林苑之后没有100%同意没有人敢动作
但是都市更新条例就摆在那里
大法官也没有说不行阿,那该怎么办?
都市更新除了住户意见整合之外
还是有一些流程必须走完的,大概来说是
划定都市更新区域→事业计划→权利变换
每个流程都有一些同意比例要完成
代表每一些动作都要有一定的民意基础下才行
事业计划要送件需66.6%~75%的同意比例(依公划区域或自划区域)
接着就可以权利变换送件(或是与事业计划并送)
然后这些事情都做完就要等核定
最快最快,从建设公司进场开始整合到核定
至少也要三~四年
而这段时间内住户有任何要陈情的事情
市政府马上会召开审议会请住户跟建设公司说明
http://uro.gov.taipei/ct.asp?xItem=141044&CtNode=12889&mp=118011
通过这些流程才会走到最后的核定
而权利变换核定之后马上就可以拆屋了喔!
都市更新权利变换实施办法第19条
权利变换范围内应行拆除迁移之土地改良物
实施者应于权利变换核定发布10日内
通知所有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预定公告拆迁日
而如果依前述的内容来看
其实权利变换要核定下来可能只需要66.6%~75%的同意比例喔
但是默契来说没到95%,也不会强制拆除
所以,难道要修法到100%同意比例才能执行都更案吗?
我个人是觉得,如果有办法走到95%
有问题的会是剩下的5%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