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香港失踪书商桂敏海在中国央视认罪

楼主: chenglap (无想流流星拳)   2016-01-21 11:46:23
※ 引述《jeff52 (Jeff)》之铭言:
: ※ 社论特稿都不能贴! 违者劣退,贴广告会被劣喔!
: 香港失踪书商桂敏海在中国央视认罪
: 香港书商桂敏海出现在中国央视的一个节目中,他在电视上供认了12年前的一次酒驾罪行
: ,并对那些“恶意炒作的人”提出警告。他是销售批评中国内地政府图书的5名失踪香港
: 发行商之一。
: 这是震惊香港的香港书商失踪案的最新进展,桂敏海是一位瑞典公民,据官方新闻通讯社
: 新华社报道称,他表示,他不希望瑞典政府干预,因为“我真切地感到我还是一个中国人
: ”。
1. 他是个瑞典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这意味着, 如果“中国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民, 逻辑上则只有两个可能性.
2a. 中国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
那“中国人”就只是一种纯粹的自我认同,
不能用在任何政治法理上的理据.
2b. 如果 中国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
则 他不能是中国人
所有基于他“是中国人”的行为和主张皆不成立.
这是一个单纯的逻辑问题, 这两者无法同时成立.
他不能既是中国人又不是中国人.
只能二择一.
3. 他在去年十月在泰国失踪, 不是在香港失踪的, 故此香港管不著, 严格来说, 这
是一个“瑞典人在泰国失踪, 然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现”, 涉及三个国家的外
交风波.
4. 如果伊斯兰国在泰国绑架了一个瑞典人, 然后在伊斯兰国出现, 并拍片公诸于世
, 我们会称之为国际恐怖活动.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21 11:47:00
绑架算国际恐怖活动 以前北韩之类的国家常玩
作者: ray2501 (猫是一只猫)   2016-01-21 11:47:00
呃…… 就是国际恐怖活动啊,去其它国家绑架的行为
作者: fantasy15 (随风漂流的云)   2016-01-21 11:48:00
A在B绑架有C国公民的人回A,这就是国际恐怖攻击犯罪了
作者: shadow0326 (非议)   2016-01-21 11:48:00
作者: soria (soria)   2016-01-21 11:48:00
瑞典不管他们的公民吗?
作者: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16-01-21 11:49:00
所以不可能是中国人,又是台湾人啦!
作者: ilyj2012 (麒麟才子)   2016-01-21 11:49:00
他是想家 自己投案自首的
作者: kid725 (凯道基德)   2016-01-21 11:49:00
可是就这些国家都怕中国 所以一个屁都不敢放
作者: meowchen (喵劝 ㄟ(|v|)   2016-01-21 11:50:00
感觉是2a
作者: doomhammer (流浪大酋长)   2016-01-21 11:50:00
天 诛
作者: kid725 (凯道基德)   2016-01-21 11:50:00
为什么支那人这时还要来带风向
作者: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16-01-21 11:50:00
抱歉!没看清楚他是在泰国失踪的。很扯!中国政府在泰国押走瑞典国民。
作者: teremy (乡民代表)   2016-01-21 11:51:00
中国人不觉得这件事很可怕吗?
作者: soria (soria)   2016-01-21 11:51:00
那只滞美中国五毛真的欠骂最好他像你一样智障跑到中国被人关
作者: danielqwop (我的人生就是个冏)   2016-01-21 11:52:00
这也……………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6-01-21 11:52:00
中国人觉得很可怕不代表他们会敢说
作者: shupin (shupin)   2016-01-21 11:52:00
这会越闹越大吧,这是什么处理方式
作者: kid725 (凯道基德)   2016-01-21 11:53:00
可能在美国当抓耙子吧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6-01-21 11:53:00
不知道瑞典会不会抗议
作者: tcpic (麻雀)   2016-01-21 11:53:00
想家所以自己进监狱,得政 对中国人来说 监狱=家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6-01-21 11:53:00
这么扯还有五毛可以护航的下去,不简单
作者: Axis999 (叭叭啦叭~叭)   2016-01-21 11:54:00
就算在他国犯罪也要该国接受引渡才行.. ilyj2012有知识点
作者: dian9 (点点)   2016-01-21 11:54:00
@@
作者: stockking (股市之星)   2016-01-21 11:54:00
真的也只能骗骗墙内26~~翻出来看到~又在黑祖国
作者: macaber (hmm)   2016-01-21 11:54:00
超扯的好不好, 我觉得这比直接暗杀还恐怖耶
作者: Justice5566 (正义56)   2016-01-21 11:56:00
我觉得声明自相矛盾啊 缓刑期间都过了 要自首啥
作者: Axis999 (叭叭啦叭~叭)   2016-01-21 11:56:00
没有自首一说 没知识也google一下好嘛
作者: lkcs (缤纷之狼)   2016-01-21 11:56:00
缓刑期间非法出境,这缓刑就作废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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