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请教大大合约书问题

楼主: jodawa (jodaway)   2016-01-13 10:57:24
各位大大,小弟知道在这问这个可能不太适当,但是我找不到别的地方问了,在生活法
律咨询版已被桶QQ,所以只好来这求救。
是这样,小弟应征写手,然后有一份合约,如下:
一、 乙方同意于本合约有效期间内,依甲方之需求制作“标的内容”。
二、 甲方每一需求应由双方另以专案订单确认“标的内容”、报酬及相关约定。
乙方应依甲方要求之时程及方式交付“标的内容”。“标的内容”如经审核有不符双方
之约定者,乙方应即改正,直至甲方验收无误时止。乙方工作进度迟延逾三日以上时,
或乙方未能于规定时间内改正“标的内容”并经甲方验收时,甲方有权取消订单,乙方
不得要求甲方给付任何费用。
三、 如因情事变更致甲方订单已无执行之必要,甲方得通知乙方终止该订单,惟甲
方应补偿乙方因执行该订单所支出之费用及成本。
四、 乙方应于合约签定后一周内提供甲方所需之厂商资料及文件,以利尔后付款作
业。甲方应于每一专案验收完成后通知乙方开立发票或填具劳务报酬单请款,如甲方于
每月二十五日前接获乙方发票或劳务报酬单,应于接获乙方发票或劳务报酬单后翌月二
十六日支付予乙方,逢假日则提前至前一工作日,如甲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始收到发票
或劳务报酬单,则顺延一个月付款。如仅部分验收,甲方仅须给付该部分之费用。除双
方另有约定外,订单金额不含营业税、但含应扣缴之所得税。
五、 *[m1;33乙方同意依本合约所制作之“标的内容”,其著作财产权与著作人格权均属甲
方所有或于乙方取得之同时移转予甲方,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利用与处分。乙方不得自
行利用标的内容或提供标的内容予第三人使用。*[m
六、 *[m1;33乙方保证“标的内容”并无侵害他人智慧财产权或有违反法令之情事。若甲方
因使用标的内容遭第三人请求、索赔、提出民、刑事诉讼或主张任何法律上之权利,乙
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生之全部损失与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用),且甲方得立即终
止本合约。*[m
七、 *[m1;33除前项规定外,乙方如有违反本合约之规定,致甲方受有损害时,包括但不限
于因乙方违约致甲方违反其与第三人所签署之合约,而受第三人追偿之情形,乙方应赔
偿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害(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用)。*[m
八、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所发生之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予任何第
三人,亦不得将甲方所委托之工作全部或一部委托第三人执行。
九、 本合约自民国 10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惟任一方得随时以三十日前之书
面通知终止本合约。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合约终止前甲方已委任乙方执行之工作,乙方
仍有履行之义务。
十、 任一方违反本合约时,他方得以书面定十日以上之期间,通知违约方改善。届
期不改善时,非违约方得以书面终止工作进行中之订单,并向违约方请求因此所生之损
害赔偿。
十一、 乙方因本合约而自甲方取得之资讯或文件,均属甲方之营业秘密,除依法律规
定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漏或交付予任何第三人,并不得于本合约以外之目的
利用该等资讯。违反本条保密义务,甲方得以迳行以书面终止合约,并请求因此所生之
损害赔偿。
十二、 本合约之解释,悉依中华民国法律。双方并同意因本合约发生争讼时,以台湾
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三、 本合约书计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以为凭据。
因小弟是法律外行,看到合约会抖抖的,所以不得已把它放上来,想请教诸位大大,这
样的合约是不是OK? 会不会有问题?
标色是我比较有疑虑的部分
我较有疑虑的是第五点,说到[著作财产权]与[著作人格权]皆在交件后归甲方,我想问
的是这是否代表甲方利用乙方的作品时无须挂乙方名,或者可挂甲方名?
另外第六点,为何不是[若甲方因使用标的内容遭第三人请求、索赔……]甲方概不负责
,由乙方负法律责任这样? 万一甲方因标的内容遭请求等等,然后慷慨赔偿,事后再要
求乙方赔偿损失,岂非不太合理? 有疑义请第三方直接向乙方反应,是否比较妥?
大概先这样,其他部分若有不太安全的地方,就麻烦各位大大提点指教!
另外问,1500字左右稿件(含图),酬劳800,这行情合理吗?
以上,甘温各位大大协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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