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觉得受不了
可以举证然后打民事官司排除侵害或请求赔偿
跟任何时间都没关系
跟环保署公告的噪音标准也没关系
环保署那是适用一般状况的行政管制标准
做为行政罚的根据而已
不知道你所谓的找人处理一下是合法还非法的
按你形容的情况
如果对方真的错,那理在你这里
依法依理来走就好
千万不要用非法方式搞到变成你理亏
那真的太不划算
至于前面说的生活噪音这类东西,是由警察机关依社维法来处理
不是环保单位
有没有达到社维法所称的“制造噪音或深夜喧哗,妨害公众安宁者”
也是警察来认定
我是觉得要靠警察开罚很难啦!
我的话会再跟他家沟通
真不行再考虑走法院
且要有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的心理准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