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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粒
2.完整新闻标题:
妇骂邻居“妈宝”无罪 法官:实属常态不具贬抑
3.完整新闻内文: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被说是“妈宝”有人会开心吗?51岁陈姓妇人与邻居公务员郭姓男子相处不和睦,妇人甚
至公开指称郭男是妈宝,郭男认为妈宝一词于社会评价中属轻蔑之语,感到“丢脸、屈辱
”,愤而提告。
据《自由时报》报导,郭姓男子住处是母亲购置,但并未与母亲同住,他以机车做为代步
工具,邻居陈姓妇人却在自家前方旧巷自设围墙,造成道路通行受阻,为此已经产生嫌隙
。妇人更在自家门口装设监视器,不料镜头却正巧对准郭男住处大门,让郭男感到个人隐
私受侵犯。103年9月郭男骑车返家时,遭妇人骂“妈宝、妈妈宝、靠妈妈的宝”,愤而以
公然侮辱罪提告。
依照维基百科解释,“妈宝”是指所有事情皆以母亲为中心,凡事听从妈妈的意见、仿佛
尚未断奶的成年人,欠缺独立思考,无自信、无主见、无责任感。最早形容恋母情结,后
来衍生成骂人话语,检方依此认定陈妇构成公然侮辱。
宜兰地院承审法官认为,妈宝涵义因各国文化而异,我国居民成年后仍与父母同住、接受
资助并听从建议属常态,因此在我国社会价值观中“妈宝”一词并不具有贬损之意,尚不
足对郭男造成名誉、人格及社会评价之伤害,判陈妇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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