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duionomo (貌似开朗的孤独感)》之铭言:
: <原文43>
: 我想请问一个问题,如果是我自己住家外墙。
: 愿意外借出来挂看板,请问需要跟谁申请?
: 有没有知道的人可以说说如果没有申请违反哪一条法律?
依建筑法规,属建筑物杂项设施,依法要申请杂项执照
申请时还要注意消防法规,不得阻碍逃生通道
(离窗要一定距离)如果是大楼更严。
另外还有一种是临时杂项执照,会稍微宽松点,
个人建议您可以反过来检举所有竞选看板,
有些看板其实都是违建。
: 我的外墙贴上看板,如果警察局来拆掉
: 能不能告警察毁损?
: 其实
: 我想要确定是不是只要我同意出借外墙,任何人就没有权力不经我允许拆看板?
: 如果确定这样可行
不行…原则上未申请合法,依法拆除没问题
另外主管单位是各县市建管单位
: 我的顶楼外墙愿意免费借给原PO挂这类看板
: 另外提供五位数金额赞助此等义行(不好意思,能提供现金不多!但尽我所能)
: 同时也藉这篇回文,征召全台(尤其对抗KMT艰困选区)愿意免费提供看板空间的屋主
: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