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立法院三读,中古车旧换新抵税5万、机车4000
2015/12/18 10:28 时报资讯
【时报-台北电】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货物税条例》部分条文,车龄6年、登记满1年以
上旧车,在出口或报废前后6个月内换新车,可享减税5万元货物税优惠;出厂4年、排气
量150CC以下的机车,报废或出口前后6个月,旧换新也能享4000元减税优惠。
条文还规定,旧车换新车可以不限同一人,只要同一户籍的“二亲等内”换车,例如父子
或配偶其中一人卖旧车,另一人买新车也可享减税优惠。(新闻来源:中时即时 唐筱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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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一台车可以抵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