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入主上市公司那么简单容易
只要与经济团队议价受让经营权
取得百分之一到二的股份
就可当上董事长 在用上市公司的钱在外投资人头公司
避开关系人与公司法第179条规定投资百分之45以下股份就能
行使投票权给自己当董事长
这样的模式实为台湾上市柜公司都是用这手段控制股权
难怪大老板都在掏空台湾
台湾政府根本在睡觉 放任上市公司财团当道
与其说是睡觉 其实都在护航财团 争一只眼闭一只眼
难怪财团可以越来越大 人民越来越穷 年轻人越没机会
财团拿1块钱 可以当100元用 年轻人1个月22K
这样台湾跟共产党有何不一样
有钱有势的财团政府金脉源源不绝 人民永远苦哈哈
政府难道都不知情吗? 卖假阿
1997年国内金融风暴 台湾发生那么多的财团掏空弊案
新巨群 国产 中兴银行 台中银行 广三集团等都是用上述
手段低持股真掏空 经过20年后台湾政府还是放任不管
金管会 行政院到底在帮助台湾人民还是财团
我看 我们会跟韩国一样 财团治国
是否应检视哪些企业是这样弄得 起码我知道联电经营团队持股数就不足
为何没有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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