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阿姨一家开食品工厂,不小。很赚钱,有名。
前几年食安风暴开始时我和表弟聊天,他就说其食品业的都知道谁有问题。
台湾的包装油大多是调和油,就是比较贵的油混便宜的油然后打上比较贵的油的名称。
还有那种调和油、沙拉油都是进最便宜的原料,台湾很多玉米、大豆在欧洲美国的标准根
本就不是人吃的。
台湾那些进口商就把外国不是人吃的原料送到台湾榨油给台湾人吃,赚取暴利。
所以他们家只用茶树油,而且都是和固定厂家买,每次都是自己去看着榨油。
至于他们食品厂用的猪油也是自己加工的,牛油只买澳洲新西兰。所以他们的忠实客户还
包括很多医生。
他们很少很少出去吃饭,坚持每天要自己在家煮,要出去吃也只吃五星饭店。
食用油有没有问题,看售价就知道,去菜市场看猪油价,再看看那些“大厂”的售价,就
知道那些东西根本就不是好油。
至于外面的小餐厅、小吃、摊贩,只会用便宜的原料,所以一定是用劣油。
法官说没有办法分辨好油和劣油,根本就是鬼扯,找几个专家,分析一般猪油的成分,再
比较顶新的猪油就知道有没有鬼。
而检察官、法官第二次检测用的样品和第一次不一样也是有鬼。就算是第一次检测的油没
有好好保存已经变质,但是还是可以化验里面的化学物质。
就算是油品酸化、腐败,有些化学物质,也不可能存在油品内。看过地院的说法,他们认
为就算含有重金属也都不是问题,地院去死吧。好的油品原料,怎么会有超标的重金属。
这次顶新案的第二次检测一定只有针对顶新有利的项目做检测,因为化学检测很麻烦、很
贵,所以一般都要指定项目做检测。
台湾应该要有一个共识,面对大官巨贾,还有重大民生议题(如食安、贪污等)就应该要
反置“举证责任”,这样才能够维护国家、社会、老百姓的权益。
我们的修法都把持在大财团手上,所以法律漏洞一堆。所以一堆人生病。但是这些大官巨
贾这样乱搞也是有报应的(只是他们小孩过很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