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下街之狼袭胸臀3女 重判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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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性骚扰、公然猥亵入狱多次的色狼胡立秋,今年3至5月间在台北车站地下街附近密集
犯案,以讨钱为由趁机接近妙龄女子再予袭胸、袭臀,台北地院日前将3罪各判刑8月,合
并应执行1年半有期徒刑,为历来性骚扰案判刑最重的案例。
判决指出,胡男于今年3月8月下2点多,在站前地下街Z1出口,拿着塑胶袋向A女假讨钱,
A女回说“我又不认识你,干嘛给你钱”拒绝,林男忽然突袭伸手抓了A女胸部一把,转头
就跑,A女追不到,打110报警,警方事循监视器逮到胡男。
4月5日早上11点多,胡又在捷运台北车站M5出口,也是先借口对B女攀谈“给我50元好吗
?”,突然伸出狼爪捏抓B女胸部后逃逸;5月11日胡男在忠孝西路某大楼骑楼上,再次向
C女“假讨钱、真性骚”,C女当下觉得“这男的怪怪的”,转身离开不想理会,胡男竟伸
手抓她臀部。警方发现3案都是同一人所为,循线逮捕胡男。
3女皆在案发当天即提出性骚扰告诉,台北地检署并办起诉,法官根据监视器与被害人证
述,认定胡男犯行明确,为逞一己私欲,竟乘告诉人不及抗拒之际,触摸其等之胸部、臀
部,显不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利,且素行不良,有多次性骚扰、妨害性自主前科,为5年
内再犯的累犯,还曾强制治疗但未见效,即使林男认罪,仍予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