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bmariner (潜水者)》之铭言:
: 看到今天魏家的新闻 让本愤青实在很怒 怎么会这样判决
: 但还好司法特考人人都可以考
: 各位乡民我们让愤怒化为力量 一起去考司法特考
: 让乡民个个成为司法官 检察官
: 我就不信魏家还会被判无罪
: 有无大家去考司法特考的八卦?
先说结论:欢迎加入司法特考的行列
为什么呢?
现在的乡民年龄层普遍在20-50岁之间
从小学到大学可能完全没有接触过法律,过去公民课也没有上过法治教育
现在在学的国高中生对于法律的认识说不定比多数乡民还来得强
因为现在的公民课教了蛮多法律的原理原则
今天顶新为何会被宣判无罪?
因为刑法的核心概念有一个“无罪推定原则”
因为国家公权力强大,很可能会将人罗织入罪而侵犯人权
因此要求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在被法院判决有罪之前,都应该认为他是无罪的
再来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本身没有自己证明自己“有罪”的义务
而是应该是由“国家”(检察官)来证明、说服法官被告是有罪的
如果国家无法证明一个人是有罪的,那(法官)就应该判决被告无罪
这个案件里法官认为检察官提出的罪证不足以让法官确信被告是有罪的
法官自然无法做出一个有罪的判决
如果今天每个人都去学习法律,了解法律
台湾的法治教育落实、人民的法治水准提高
自然就不会觉得台湾很多恐龙法官
因为其实真正愚昧的是自己,而不是法官
人民不断用自己的感情去对一个自己完全不懂的东西做评论
就像文组的学生对相对论大放厥词乱批评一样
除了无知,还是无知
巧芯,加油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