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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证取得松绑/一个拉一个 来台依亲
2013-03-15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移民官员透露,中国配偶假结婚来台,不只是个人来台后非法
打工或卖淫,而是一旦取得我国身分证后,便可堂而皇之申请将其他在中国的二等亲入境
“团聚”,甚至未满十四岁子女也可依亲来台,满六年便可取得我国身分证。
原本中国配偶来台居留取得我国身分证的时间为八年,民国九十八年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
例后,年限由八年缩短为六年,现今行政院又通过缩短为四年,这起修正案正在立法院审
查。
依现行规定,中国配偶与我国人民结婚后,可申请来台依亲,居留证效期一年,届满可申
请延期,每次展延不得超过二年六月,若符合依亲居留在台满四年,每年在台天数超过一
八三天,便可申请长期居留,满六年即可申请我国身分证。
依“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中国配偶没取得台湾身分证前,仅开放一等
亲(父母、子女)每年来台两次,每次三个月。取得身分证可开放二等亲及姻亲来台,每
年三次,其在中国的子女,包含前婚生子女,未满十四岁也可依亲来台,满六年也可入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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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健保问题发挥
请问一下,从停留改居留后,需要多久可以拿到中华民国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