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帐户算政治献金…林益世胞妹败诉
联合
行政院前秘书长林益世的胞妹林忆珊遭监察院查获帐户内有政治献金七十万元,
处罚锾两百一十万元并没收款项。林忆珊不服提告,称帐户是父亲林仙保使用,
她不过问帐户内金钱流动情况。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此笔政治献金捐赠人证称是捐给林益世作为竞选经费,
但并非转入政治献金专户,判林忆珊败诉。本案仍可上诉。
林益世参选第八届立法委员时,遭检方查获蔡姓男子等人开立支票共七十万元,
捐给林当政治献金却未存入专户,反而把钱汇进林忆珊的户头,再由另名男子提领兑现。
林忆珊因此违反政治献金法,遭监察院罚锾两百一十万元、没收获赠的七十万元。
林忆珊否认收受政治献金,她说,十四岁时即开设此帐户,帐户的存摺、
印鉴章与提款卡接交给母亲沈若兰保管。监察院指出,
蔡姓男子等十人已明确表示款项是用来赞助林益世参选立委的政治献金
且在林忆珊的帐户兑现,事证明确而裁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林忆珊父亲、兄长均参与政治,母亲管理家中财物,
在此背景下她很难不预见帐户会被用来提兑政治献金,却未监督防止,
可见收受政治献金不违背本意,监察院裁罚无误。
http://udn.com/news/story/2/132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