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表决通过蓝版 证所税确定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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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会今早将处理攸关证所税是否废除的《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由于昨朝
野协商也决定今早11时起开始针对《所得税法》第4条之1、第14条之2以及第126条条文进
行表决,立法院长王金平上午9时58分在三读《药事法》后宣告院会休息,11时起处理本
案。
今早国民党、民进党两大党团都发动甲动,民进党团上午还开党团会议因应,并将提废除
现行证所税的修正动议;而国民党团也决定采纳财政部昨协商时提出的版本,提案停征现
行证所税。
今天国民党团与民进党团提出攸关证所税存废的《所得税法》第4条之1修正动议,法条内
容都一样,均是把证所税相关条文删除,但不同处在说明栏,国民党团版在说明栏加注证
所税与证交税两者具有连动关系,藉以保留证所税名称,民进党团版本的说明栏则是谴责
总统马英九推动立法的证所税是错误政策,所以应删除,这也是立法院罕见为“说明栏”
文字差异而进行表决。另外,立院新联盟也提废证所税版本,而国民党立委曾巨威等人则
提出维持证所税的版本。
中午11时37分开始,立法院会先表决的是民进党团版本,出席92人中,赞成38人、反对54
人,不通过;随后表决国民党团与立院新联盟党团版本,出席94人中,赞成55人、反对38
人、弃权1人。因此通过国民党团与立院新联盟所提的废除证所税版本。随后于11时48分
三读通过修法。(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17/734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