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鲁刚看到穿山甲被狗啃来吃的影片
让我好奇问个卦
如果对于宠物野化后,在生态系中造成破坏。
以维持旧有的生态系平衡为目的,自行移除或减量犬只
依照动保法第30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处新台币一万五千元以上七万五千元以下罚锾:
一、违反第五条第二项第一款至第九款各款之一或第六条规定,故意伤害
或使动物遭受伤害,而未达动物肢体严重残缺、重要器官功能丧失或
死亡,或过失伤害或使动物遭受伤害,致动物肢体严重残缺、重要器
官功能丧失或死亡。
最多就七万五。
要是有人觉得花这点钱来维持良好的生态系是很划算的话,好像也还算支持的下去
说不定还能募到款
有卦吗?还是我用错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