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载]路雨希小姐委请律师之声明

楼主: mithralin (工口)   2015-11-14 01:09:23
※ 引述《link55531 (无)》之铭言:
: 路雨希(Lucy)小姐委请本律师声明如下:
: 一位帐号为“tonypong”的网友,今年10月30日晚间11点12分10秒在批踢踢实业坊(
: ptt.cc)电子布告栏之八卦版(Gossiping)讨论区,就日前坊间所谓“跨国卖淫字母女
: 星”的传闻,并未查证,就轻率地以“Scarlett Johansson 来台湾拍的片叫啥阿”等语
: ,影射、认定我就是其中的“L女星”。该文在短时间内引起大量网友回应、讨论,其中
: 有部分网友因此误以为我果真涉及跨国卖淫丑闻。此种不负责任的言论,践踏了我的人格
: ,重伤了我的名誉,让我辗转难眠。虽然“tonypong”于第二天晚间10点32分32秒将该文
: 删除,然而已有超过4万位网友看过其中内容,而且被复制、张贴在其他网站,伤害仍然
: 持续中。我在此呼吁“tonypong”能挺身而出,透过电子邮件信箱:
: who.hurt.Lucy@gmail.com与我的律师联络,以社会一般观念可以接受的方式,公开认错
: 及道歉,并与我达成和解。若“tonypong”于今年11月20日之前,仍然不愿出面,或出面
: 后不愿道歉、和解,则本人不排除循司法程序解决,以求早日回复名誉与尊严。
: 众律国际法律事务所 合伙律师徐仕玮
: ※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 违者视为新闻篇数 超贴新闻劣退
这要告成的机率很大
根据某备份网站留下的痕迹
文章里面写某扣死普雷关粉丝团,又说她本来都超用心在经营粉丝团,
每天都会分享给一堆生活讯息突然无预警关粉丝团 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这边本来还好,可是直到某人推随身碟电影名称,下面的作者自己的推文.....
有人都猜出来了 还要讲啥阿 就关粉丝团我也很错愕阿
她粉丝团人不少 而且她超用心在经营 说关就关有点扯
这下上法院应该就跳进黄河洗不清了,tonypong您节哀吧....
==
免责声明:本篇文章仅说明tonypong触法的可能关键点
并非表示当事人就是新闻当事人
而且同时保留律师声明函文字以正视听
==
再来一提,徐仕玮律师也是个猛人等级的律师
http://www.zoomlaw.net/files/11-1138-6778.php
经历: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公诉组(重大金融案件专庭)、智慧财产暨电脑犯罪专组检察官
台湾台南地方法院检察署公诉组、黑金暨智财专组、缉毒组检察官
福建金门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
2008我国参加第13届国际检察官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rosecutors,
IAP)代表团成员
2009代表法务部参加第39届亚太经合会电信资讯工作小组会议
2012代表法务部参加第45届亚太经合会电信资讯工作小组会议安全暨繁荣推动小组(SPSG)
第2次网络犯罪专家小组会议
法律专长:
网络法、著作权、音乐著作权、数位著作权、营业秘密、商标权、娱乐法、个资法、资讯
安全、金融犯罪、证券犯罪、经济犯罪
刑法、刑事诉讼法
数位网络犯罪、侵权
数位证据蒐集、分析与法庭攻防
网络资讯安全
当事人大手笔请他来和解金先准备好吧....
作者: TBBT5566 (生活大爆炸)   2015-11-14 01:10:00
根本不知道这哪位
作者: homerunball   2015-11-14 01:11:00
判了再说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11-14 01:12:00
有机率30万-百万喔~登报很贵~ 公众人物+散布途径...
作者: kokus (kokus)   2015-11-14 01:12:00
为自己的言论负责
作者: BONTON (天才派大星 )   2015-11-14 01:13:00
原来小模这么赚,可以请大律师呢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5-11-14 01:13:00
lucy到底是谁啦 这样也告
作者: mtvabc (无敌)   2015-11-14 01:14:00
看完备份tonypong说的太明显 https://disp.cc/b/163-92Ns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5-11-14 01:14:00
这不是炒新闻 什么才是炒新闻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11-14 01:14:00
先关粉丝团就是民事求偿的第一步了~损失要怎么举証呢~?当然是一步一步让亏损显现~
作者: kaichun (有病)   2015-11-14 01:15:00
我也叫Lucy阿 所以我也可以告吗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11-14 01:16:00
你要看下面推文大家有没有明确认定是谁 有的话就bye~
楼主: mithralin (工口)   2015-11-14 01:17:00
他那篇文章下面推文认定太明显了啦,刑事可能会脱身不
作者: a810086 (乂佛手乂)   2015-11-14 01:17:00
这么大牌的律师应该不便宜吧?
楼主: mithralin (工口)   2015-11-14 01:18:00
过民事要到赔偿的可能性不小
作者: BONTON (天才派大星 )   2015-11-14 01:18:00
要出庭就不只20k了,只感觉想刷存在感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11-14 01:18:00
出庭60k起跳不过和解or刑附民机率很高 应该是找律师操刀而已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5-11-14 01:19:00
一开始能去金门当检察官 这一定是国考前几名的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11-14 01:20:00
这样看下面一堆也会中不会又道歉文连发再现?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11-14 01:20:00
为啥金门是前几名啊~?
作者: bobo1002 (かしこいかわいいえりー)   2015-11-14 01:20:00
我觉得像是找到机会捞一票顺便打知名度...
作者: Cervelo1995 (........)   2015-11-14 01:21:00
还是不觉得...
作者: wawaking1 (猫咪屁股)   2015-11-14 01:21:00
根本是楼下推文说的原PO没指名道姓叫LUCY那么多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11-14 01:22:00
律师找谁开刀一定有理由 放心~刑事没成案民事也可以赔满屁股
楼主: mithralin (工口)   2015-11-14 01:22:00
绰号叫LUCY,台湾小模,热爱COSPLAY,粉丝团很多人,很
作者: ffv111 (死做活做像条狗)   2015-11-14 01:22:00
所以说好的名单呢?什么时候海水才会退潮?
作者: kfactor (三奈见)   2015-11-14 01:22:00
炒新闻?
作者: wawaking1 (猫咪屁股)   2015-11-14 01:23:00
反而是推文PO照片的才真的有事
楼主: mithralin (工口)   2015-11-14 01:23:00
多人的话楼上能不能帮我找三个出来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5-11-14 01:23:00
告得成跟要不要是两回事吧 公关是这样搞的吗
楼主: mithralin (工口)   2015-11-14 01:24:00
所以才会说不排除啊,人家也会盘算和解金或赔偿金扣掉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11-14 01:24:00
用google 限定台湾 搜lucy cosplay马上出来前5-6都是..
楼主: mithralin (工口)   2015-11-14 01:25:00
律师费用能不能打平或了一些钱,如果能赚钱的话告到底
作者: coolron (RR)   2015-11-14 01:25:00
还在那边告成告不成, 告一定能告拉, 起不起诉才是重点这样很难懂吗
楼主: mithralin (工口)   2015-11-14 01:26:00
没得赚或要耗费太多时间金钱的话的话就在这边停手
作者: af912653   2015-11-14 01:26:00
我是记得当时的原PO还有说一些关于海豹的特征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11-14 01:26:00
不起诉也能民事求偿 起不起诉不一定是重点~
作者: wawaking1 (猫咪屁股)   2015-11-14 01:27:00
要告就直接告,现在手法明明就是先吓人和解,真的上法院可是要花律师费,如果胜算高和解金高不会等你和解拉何况要和解诉讼中随时可以和解
作者: more520 (夜饷の猫)   2015-11-14 01:28:00
这长相 留给各位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11-14 01:28:00
还有一个可能是不想找地检署查ip 打算自诉自诉前先用这种方法找人~
作者: wawaking1 (猫咪屁股)   2015-11-14 01:30:00
真的要告能喷钱出来的,告下面推文跟附照片的才对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11-14 01:30:00
毕竟自诉麻烦在资料都要自己调 对方愿意投案最好XD
楼主: mithralin (工口)   2015-11-14 01:31:00
直接告请PTT提供ID资料和电磁资料,与这种作法找人哪个比较快啊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11-14 01:33:00
直接告要等开庭 大概要先等三个月吧........没对象还要先请法官调资料.......有得等~
作者: mtvabc (无敌)   2015-11-14 01:34:00
tonypong影射路雨希太明显 推文或图猜是谁的反而比较没事
作者: wawaking1 (猫咪屁股)   2015-11-14 01:37:00
推文猜的对象确定,这才是严重贬损人格媒体之前有乱猜志玲姊姊说要提告后媒体还敢猜测吗?
作者: mtvabc (无敌)   2015-11-14 01:40:00
就是推文猜的对象确定 tonypong影射路雨希才难逃啊.....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11-14 01:41:00
给了条件 如果10个人有9个猜一样自然死定了XD
作者: wawaking1 (猫咪屁股)   2015-11-14 01:44:00
他没指名道姓下面推文也没表示赞同,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有好几个怎么判断是说她
楼主: mithralin (工口)   2015-11-14 01:57:00
那个判定就等上法院的时候再来攻防吧,法官说了才算数
作者: mtvabc (无敌)   2015-11-14 02:01:00
路雨希真告上法院tonypong GG的机率还是最大 真要节哀了..
作者: theskyofblue (天空蓝)   2015-11-14 02:22:00
影射的时候蛮明显的 这是事实 就算乡民觉得不够知名
作者: bioeric (ERIC艾瑞克)   2015-11-14 04:40:00
律师费是官司输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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