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x999 (fox)》之铭言:
: 5.备注:
: 恐龙的都在上级法院呀
: 什么时候轮到他们
有个问题想要请教
为啥开庭都不能全程录音录影?(除了公开庭)
但又容许记者自己在庭内手绘素描,纪录影像
又能以速记逐字稿,纪录声音
这不是很矛盾吗?
光看结果,全部的内容一样是被记录下来了
只是不即时,加上可能会加入记者个人主观判断
这样的纪录,反而不够客观
当然,会有人说,必须要保护犯罪被害人
但事实上,一些性侵案,或者是幼童
都可以采用帷幕保护他们不必当庭露脸
甚至利用视讯让他们根本不用直接在庭上出现
在技术上并不难以克服
今天,我们的立法院议程基本上已经全程即时公开上网了
所以我们只要愿意,就可以了解立委或者是官员的丑态
但法院的开庭为什么没有呢?
如果今天法院开庭全程公开即时上网
或者是就算不公开上网,也有存盘纪录至少十年
那么,当法院自己要做内部调查之时
不就是一翻两瞪眼的证据了?
有没有台湾的行政权与立法权都有管道可以监督
司法权却是无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