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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mm5566 (56天團)
2015-11-05 11:57:111.媒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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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儿少性交应该除罪化
3.完整新闻内文:
作者:邱晧庭、李健裕、姚立强(人民民主阵线贫穷同志参政团共笔)
上周六台北同志游行,诉求“年龄不设限--解放暗柜,青春自主”,人民民主阵线提出
具体政见,高喊“废除刑法227”。刑法227条规定,和未满16岁之人发生任何性行为都有
刑责;刑法227-1条补充规定,18岁以下之人犯前条之罪,减轻或免除其刑,但本质上仍
视为罪。条文看似保护儿童及青少年的性主体不受侵犯,然而究其意涵,是指未成年者与
人发生任何性行为,都是错误的。
性身份的长成,包括同志,都需要学习与资源;任何人的性,只要“合意自主”,都不应
入罪。以保护之名,行处罚之实,是用制度限缩了我们面对未成年者性需求的机会,让人
民难以共同发展适当的教养机制,遏止了正视、沟通、承担的能力发展。
回顾生命历程,思考儿少性空间
途中,几位二十岁左右的游行群众轮番站上宣传车,述说各种关于伤害、成长、理解自己
与其他种种人际的经验与绞缠。包括被哥哥抚摸下体的妹妹,家人无力处理只能单向斥责
哥哥,使国小兄妹落入加害与被害的关系,让那时的妹妹对哥哥只有恨与不谅解。回看当
年经验,已上大学的妹妹认为对性的入罪与惩罚,无助于与哥哥互相了解;真正需要的,
是开放接纳的性态度,才能帮助彼此面对自身的性发展以及如何共存相处。
另一位男同志学生,详述十三岁时第一次被人抚摸身体,对方以手指抠自己肛门、乳头,
自己羞耻与快乐夹缠,却在恐性的社会中不易寻求资源,难以正视自己的兴奋是否正确,
现阶段仍无法与人顺利肛交。当稚幼的身心遇上不了解的欲望,恐惧、自厌,却又参杂兴
奋、渴望被了解,这般复杂的感受,能举重若轻地侃侃而谈,依赖的不是刑罚罪责,而是
旁人的陪伴、对性欲的肯定、理解生而为人的各种需要或不要。
强暴相关的惩处另有规范,然而性侵、性骚扰、性探索之间有极大的灰色地带。若法律只
将儿少的性行为对错两断,不听不看,正也切断了好好谈性、好好处理关系的契机。非但
无法保护任何人,更将受伤的、甚至原本无伤的人往更深更冷的暗柜里压挤。
资源进场,平等协商
现场也有新移民妈妈带着国小女儿来游行,明言担心子女意外怀孕之后的养育重担,背后
是经济考量;但是被强暴要讨公道是一回事,保留子女自愿和人上床的机会是另一回事,
不可能、也不应该用刑罚禁止合意的性。
落回实质家庭关系,负担主要责任的父母有权表达意见、分析利害,包括生了就该负责、
可能影响生涯发展。但是,倘若子女懂得避孕、经过思考、愿为自己人生负责,国家为何
有权力用刑罚禁止?国家该做的是挹注资源,让相关的公共讨论、支持团体,进入每个邻
里、每户人家,即便资源最匮乏的父母与子女,都有人能贴身陪着他们,摊开彼此的利害
盘算,共同成长、做出选择。
选择用入罪来处理未成年人的性,反映社会无能直接面对性议题,并让许多自主做爱的未
成年人与缺乏资源的弱势家庭,变成错误政策的受害者。民阵将开展一系列的公民活动,
邀请大家从废除刑法227条开始,讨论台湾要如何有效地面对未成年人的性,发展出务实
并能真正照顾底边弱势的性政策。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03/72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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