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第九修正案把在网络散播虚假讯息的处份从行政法提高到刑法,最高可处7年有
期徒刑,而且不论是传播违法信息的平台或是犯罪网站的服务供应商都会遭到牵连,该修
正案预计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在网络成为自由且个人化的传播平台后,促使中国政府正视网络秩序问题,并纳入刑法规
范。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今年8月29日通过了中国刑法第九修正案《刑法修正案(九
)》,把在网络散播虚假讯息的处份从行政法提高到刑法,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而且
不论是传播违法信息的平台或是犯罪网站的服务供应商都会遭到牵连,该修正案预计于今
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中国刑法第九修正案在第二百九十一条当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
、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
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此一新条款惹来中国媒体的注意,因为它意味着那些经常在微博、微信或QQ等社交网站上
发布虚假信息的网友要小心了,相关行为原本只适用于行政法,最多只会被罚款或拘役,
但未来可能会被视为犯罪行为而锒铛入狱。
中国刑法第九修正案针对网络信息新增的法令还不只这一条,例如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
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
或单处罚金: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三
、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且情节严重的,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此外,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不论是建立网站及通讯群组以进行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
作或销售违禁物品,或是发布违法犯罪信息的网站,也都受到新刑法的规范,情节严重者
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也能并处或单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却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
网络储存或通讯传输等技术,或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服务的,若情节严重也可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编译/陈晓莉)
http://www.ithome.com.tw/news/99582
9.2的最爱!!! 网络全面监控 PTT肥宅绿吱吱通通抓去关七年
完全没有批评 继续吹捧蒋中正 蒋经国 KMT好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