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反对解放性行为的年龄会被归类反同吗?

楼主: jody893011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2015-11-01 13:40:51
有这种疑问很正常
多数支持同婚的人 很单纯的就是认同"同志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但是忽略了同志背后那些复杂多变的次文化
性解放 包括伴侣的性向 年龄 数量的解放 追求"愉快"的性爱是正常又健康的
然后把衍伸的负面问题 例如HIV高代原合理化
以及几乎是伴随同志议题的娱乐用药合法问题
其实全部都包含在同志朋友的包裹中
同志婚姻只是一个切入口 用来凝聚最大共识的切入口
许多台湾人支持同婚
但从来没有认真地想过
同婚之后要处理的是这样庞大复杂的文化冲击议题
今天这个议题被简化了
一刀切割
支持同婚 就是支持平权
不支持同婚 就是歧视 就是恐同
我相信几乎全部的台湾人都支持同志应该享有幸福的权利
但上开这些全部摊开来讲之后 仔细思考一下问题点以后
全台湾大概百分之九十符合"恐同标准"
※ 引述《aawilly (qqwilly)》之铭言:
: 小弟我真心没有反同跟恐同
: 同志们是真爱就该享有结婚的权利
: 只是我看到同志大游行有诉求
: 要移除性行为的年龄限制
: 跟16岁以下青少年发生性行为要除罪化
: 我觉得十分不妥
: 因为刚青春期的青少年
: 虽然身体有性行为的能力
: 但身体仍然没成熟到可以不受伤害
: 有许多医学研究証明过早发生性行为
: 会影响发育
: 更何况未进入青春期的孩童如果发生性行为
: 影响更多更严重
: 如果我反对移除性行为的年龄限制
: 我是否也被当反同恐同分子对待呢?
: 因为反对其中一点诉求跟观念
: 只是想表达自己的想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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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11-01 13:42:00
先补血
作者: MEVIUS (七星)   2015-11-01 13:42:00
同婚只是个幌子 偷渡那些有的没的才是重点现在就常常有男性性侵男童的新闻 以后只会更多
作者: zxcvbbb ( )   2015-11-01 13:43:00
吸毒就吸毒 还娱乐用药合法咧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11-01 13:43:00
我也支持性解放 且先进国家可没有因adsl灭亡的案例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热开水)   2015-11-01 13:44:00
真正要注意的是背后的影响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11-01 13:44:00
男性性侵男童的多 还是性侵女同的多
作者: msk127 (歼灭太白粉)   2015-11-01 13:44:00
比右派约砲哥有贡献多了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11-01 13:45:00
女童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热开水)   2015-11-01 13:45:00
可是感觉有种被故意忽略的感觉不知道是谁要混淆重点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5-11-01 13:45:00
你少混在一起说 你怎么不说有同婚约束 约砲就少了怎么不说被骗婚的女性就少了其他议题是现在就有 根本与同婚无关
作者: akobe   2015-11-01 13:47:00
所以废除婚姻制度性侵案件也会减少吗?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11-01 13:47:00
所以按照楼上逻辑 甲甲不能结婚就会找女人骗婚
作者: MEVIUS (七星)   2015-11-01 13:47:00
美国全面同婚 男同爱滋通报也没有因此减少为什么都结婚了还是可以肛到得爱滋 可能某族群始终无法理解婚姻的本质吧 只是为了刷存在感整天吵同婚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5-11-01 13:48:00
社会风气开放,受到逼婚压力小,去被迫结婚本来就会变少
作者: akobe   2015-11-01 13:48:00
所以因为有可能的文化冲击就要不准少数族群结婚?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5-11-01 13:48:00
那舔女童合法好吗??????????????????
作者: msk127 (歼灭太白粉)   2015-11-01 13:49:00
看看护家盟帐号的逻辑 就喜欢把婚姻平权跟爱滋绑一起到底是有什么逻辑障碍阿 跟大家解释一下好不好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11-01 13:49:00
美国何时爱滋到动摇国本了?这从来就没那些恐同讲得如此严重
作者: zuntine (阿廷)   2015-11-01 13:49:00
你自己要用药,我才不要药,我要结婚!请不要混在一起!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5-11-01 13:50:00
请大家支持舔女童XDDDDDDD
作者: akobe   2015-11-01 13:50:00
本来疾病与能否结婚就是两回事~~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11-01 13:50:00
想鸡奸小男孩除罪的又在跳针幻想舔女童了
作者: msk127 (歼灭太白粉)   2015-11-01 13:50:00
现在通奸可还没除罪化 所以甲结婚后乱搞也是要伏法欧不过护家盟帐号应该会刻意忽略这个部分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5-11-01 13:51:00
ㄟ!!!舔女童是某人自己说的耶X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tokeep (巴尔的摩根费里曼)   2015-11-01 13:51:00
跟萝莉做爱超爽的, 恐同份子哪会懂
作者: ss115elite (whoareyou)   2015-11-01 13:52:00
赞同同志是尊重他们有爱人的权利,跟三小开放性年龄有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5-11-01 13:52:00
问某z 他想舔女童下体
作者: ss115elite (whoareyou)   2015-11-01 13:53:00
啥屁关??尊重相爱也要接受多元打炮??
作者: akobe   2015-11-01 13:53:00
作奸犯科杀人的人都可以结婚,却要来为难同志......
作者: v32767 (..)   2015-11-01 13:53:00
目前台面上用药被抓的明明九成以上是异性恋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5-11-01 13:53:00
还有,阁下指称我想鸡奸小男孩 我推文没说过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11-01 13:54:00
整天跳针一个嘴砲舔女童却无视鸡奸小男孩的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5-11-01 13:54:00
请问我想鸡奸小男孩证据在哪啊
作者: ss115elite (whoareyou)   2015-11-01 13:54:00
干他妈的下次要不要办人兽交大游行?支持同志和性解放无关
作者: akobe   2015-11-01 13:54:00
作奸犯科杀人的人可以结婚,所以年轻人都会去学杀人?!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热开水)   2015-11-01 13:55:00
固定单一伴侣就解决很多问题啊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5-11-01 13:55:00
阁下在人气:15739  公然毁谤我想鸡奸小男孩 嗯
作者: v32767 (..)   2015-11-01 13:55:00
性侵犯也九成是异性恋男性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11-01 13:55:00
说要废227的不就你们?http://i.imgur.com/G7dwbuv.jpg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11-01 13:55:00
所以年轻人都会变甲吗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5-11-01 13:57:00
我好期待你拿出证据,科科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11-01 13:57:00
谁毁谤你阿? 中文不好喔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11-01 13:57:00
你又不能证明贴海报的就是该id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11-01 13:58:00
你自己就对号入座了阿 我可没说你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5-11-01 13:58:00
等你到2:01分 人气:15664 的公然毁谤 嗯嗯嗯嗯嗯嗯不好意思啊,本篇先提到舔女童的是我,上下推文可知别再撑了,快提出你指控的证据2:01了,你证据呢?科科拿不出来就公开道歉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11-01 14:04:00
道什么歉? 自己要对号入座崩溃怪我了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5-11-01 14:05:00
太好了,所以公然毁谤后毫无悔意备份完毕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11-01 14:06:00
说特定对象崩溃算毁谤吗
作者: isera621 (打T高手)   2015-11-01 14:06:00
来喔推你 一堆人就是没看到弊端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5-11-01 14:08:00
      所以公然毁谤后提不出证据又毫无悔意
作者: withjusaka (鹰扬虚空)   2015-11-01 14:15:00
观点正确,但会被打成恐同
作者: darknight127 (松山a小蝙蝠<3)   2015-11-01 14:20:00
好多恐同喔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1-01 14:25:00
哪有好多 好多的话早就推爆了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15-11-01 14:26:00
有讼棍出没 请注意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5-11-01 14:30:00
你娘能投票也是性解放,谢谢
作者: callcallABC (叫叫ABC)   2015-11-01 14:31:00
性解放跟性滥交不一样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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