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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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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罹癌,儿待哺” 6度酒驾竟免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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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子第六次酒驾遭起诉求刑八月,他以“妻罹癌”与“儿待哺”求饶,法官考量若林
入监,妻、儿顿失依靠,判他有期徒刑六月,可易科罚金,并科罚金六万元,都可易服劳
役,希望以罚金或劳务处罚林,让他照顾家人,可上诉。
法官若依检方求刑判林八月,他就须入狱服刑,如今判决“留人在家”,六月徒刑可声请
易科罚金十八万元,再加上并科的六万元,合计廿四万元,也都可以易服劳役抵偿,换算
下来,他必须服劳役工作二百四十天,处罚不轻,但可以不必与家人分开。
法官特别在判决书中告诫林,要求他确实记取教训,不要等到上法庭时,才想起家中有
妻子殷盼、幼儿待哺。
判决指出,林今年七月十六日晚间在新北市八里区槟榔摊饮用两瓶啤酒后返家又驾车出门
,当晚九时,在国道经警察拦检,酒测值零点六,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法办。
检察官查出,林共有五次酒驾前科,二○○一年判罚九千元、二○○六年判罚六万九千
元、二○一一年判拘役五十五天、二○一三年判刑四月,去年判刑八月,因此起诉时具体
求刑八月,建议让林入狱服刑反省。
法官指出,酒驾刑责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得视个案情节量刑;林提出医院诊断书证明患
有糖尿病、高血脂,已开始服用药物控制病情,也愿面对酒瘾,由于他要照顾罹癌妻子与
抚育幼儿,因此判刑六月,并科罚金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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