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预备金:各机关执行岁出分配预算遇经费不足时,应报请上级主管机关核定,
并转请市政府备案,始得动支第一预备金。
第二预备金:各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检讨年度预算相关经费确实无法容纳时,
经报请市政府核准后,始得动支第二预备金;又事后并应由市政府编具动支数额表,
送请市议会审议。
1、原列计画费用因事实需要奉准修订致原列经费不敷时。
2、原列计画费用因增加业务量致增加经费时。
3、因应政事临时需要必须增加计画及经费时。
相较于第一预备金,第二预备金事后议会是要审的
之前都装死不审,当然被当成小金库
有没有议员连可以事后审预备金都不知道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