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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暐瀚
文化部次长邱于芸遭撤换
次长寄存证信函给部长,那是不允许的。
当然,如果部长有不法,他有义务纠举,不过除此之外,不管工作上有什么不愉快,
下属对长官寄发存证信函 ,那是违反 行政伦理 的。
简单的说,邱于芸有不满应该跟长官沟通,沟通无效,或是不想沟通,
那也可以干脆不干,这都可以。
但只要还在位子上,官僚体系还是应该要有基本的游戏规则。
两个只能留一个,晚上邱于芸被火速撤换了,不是请辞,是免职撤换。
现在不当官了,如果文化部真有不法,那就快去跟检察官检举吧!
暐瀚 2015-10-16 de 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