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配化疗药变秃头 女药师仅获赔60万
苹果日报
2015年10月07日11:02
洪姓女药师5年前任职台北荣总化疗药局时,因吸入过量挥发性化疗药物而掉发全秃,洪女指控北荣未提供安全工作环境,求偿工作收入损失等国赔共360万元,最高法院指北荣确未善尽保护药师责任,但全秃仅造成洪女内心惊恐与外表美观,不影响其工作专业能力,且掉发已长回,今判北荣仅须赔偿洪女精神慰抚60万元定谳。
洪女(43岁)提告指出,1999年4月起任职北荣,2008年6月调任院内化疗药局不久,开始感觉爬坡呼吸困难、常心脏疼痛且感冒好不了,还不断掉发,2010年3月验出头发与尿液里的铂含量高于其他同事4倍以上,虽获准调离化疗药局,仍于2个月内全秃,仅剩后脑几根头发。
洪女指出,铂含量多寡是监测医事人员对毒性药物吸收量的标准,她的检查报告显示吸入过量化疗药品挥发气体,害她不敢怀孕,又忧心外貌变丑会影响婚姻,以致信心全失,且她想请病假休养无法获准,被迫2010年9月离职,一年无法工作,都是北荣未提供安全工作环境所致,要求北荣负担国赔责任。
北荣抗辩,化疗药局依据我国及美国的规范设置,符合国际标准,药师调配化疗药物只要戴上乳胶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就能阻绝铂等化疗药物成分,其他58位药师都没出现掉发秃头等情况,何况洪女并无恶心呕吐、发烧或呼吸困难等化疗药物影响的典型症状,掉发应是当时其亲人罹癌及过世等变故造成心理力所致。
法官指北荣当时设置化疗药局所依据的相关规范,重点都是防止药品被污染而影响病人用药安全,却没妥善保护药师免于暴露于过量化疗药物的挥发气体,一审判北荣应赔洪女工作损失100万元与精神慰抚60万元。
但二审认为洪女调配药物的专业能力不因掉发而丧失,且经治疗后,2011年8月已长回秀发,但期间洪女外表美观受影响,内心饱受惊恐疑虑,精神痛苦匪浅,判北荣仅须赔洪女精神慰抚60万元,最高院今维持二审判决定谳。(黄哲民/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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