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民团发起“除烂委”行动 张庆忠:意图使

楼主: paris930 (寻人)   2015-10-02 00:30:40
国民党最会的就是混淆视听啦
中选会 整天只会拿着恐违法来吓民众
最好是选举可以宣传罢免不能宣传
然后现在落选运动还在那边恐违法
恐你老木
蔡正元 黄智贤之流竟然都要名列国民党不分区
明年台湾人不再对不起国民党一次 真的对不起自已啦~
※ 引述《pm2001 (做个盾牌眼球兵吧)》之铭言: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20010&FLNO=104
: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 第 104 条
: 意图使候选人当选或不当选,以文字、图画、录音、录影、演讲或他法,散布谣言或传播
: 不实之事,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这一条成立的前提是不实之事
: 如果讲的都是存在既有的事实,这条根本告不成
: 有胆就告阿
作者: diskdie7045 (刚睡醒~)   2015-10-02 00:32:00
2016、台湾人一定要再对不起国民党!!
作者: ueewen (ueewen)   2015-10-02 00:35:00
不好意思!我们永远要对不起你了!
作者: sakuraha (山积是人类的天性...)   2015-10-02 00:37:00
现在连说实话都不行了嘛...
作者: japanzara (故事未了)   2015-10-02 00:40:00
祭止兀那种咖不要再出来浪费资源了
作者: Francix (Hypnagogic)   2015-10-02 00:47:00
难道是要成为法院认证烂委
作者: wind0710 (风儿)   2015-10-02 00:49:00
中选会:宣传罢免dpp合法,宣传罢免kmt违法
作者: jimmy5670 (2Tp1)   2015-10-02 02:24:00
不用怕,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对不起,以后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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