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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兵放炮毁10民宅 还烧掉自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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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兵!
放烟火毁屋、车,还烧掉自己的车!彰化县王姓(29岁)与魏姓(29岁)男子
昨晚10时许在伸港乡美港路与新港路口燃放高空烟火,却因砲管没有架好,
不仅造成4人受伤,还毁了超商与10户民宅玻璃与天花板等与6部车辆玻璃与零件,
落跑后却因残留火星烧掉自己的小货车。警方今天依公共危险罪函送,
消防局也依《爆竹烟火管理条例》,开出3张罚单,共可罚39万195万;
警方也说,为了放烟火玩乐却不专业,这下可赔惨了!
昨晚10时03分许,王姓与魏姓男子开着小货车,
车斗上载满需炮管、威力强大的高空烟火,到美港路和港路口在燃放庆祝中秋,
却疑因砲管没有架好,一时砲火四射、引燃车上的堆积烟火,接着突然“碰!”
一声轰然巨响,强大震波让超商天花板应声掉落,灯具直接砸到地板上,
所幸店员闪得快,没有人受伤,一旁民宅也有玻璃碎裂、铝门脱落倒下。
警方指出,
王男与魏男见闯祸,赶紧将车开到伸港国中后方停放,
没想到车上火星又引燃地上杂草,
结果车后斗起火,车上也不停有烟火、冲天炮四处飞窜,吓坏附近住户,
也造成一对卓姓父子与黄姓男子受伤医,其中9岁男童左眼伤势严重,可能失明。
还有1名参与活动的15岁少年手部灼伤,所幸没有大碍。
民众表示,听到爆炸声还以为是附近工厂爆炸,没想到竟是放烟火,
对于烟火造成超商玻璃碎裂,乡民表示无法置信。伸港分驻所长廖仁蔚指出,
事后调事后,共6部车、10户民宅受损,加上统一超商内部受损与王男小货车烧毁,
损失超过百万元,全案依公共危险罪嫌在今天函送法办。
消防局长萧嘉政指出,初步调查为王男与魏男所燃放的是高空烟火,
后座力强大,加上2人并不专业,危及他人安全,消防局依《爆竹烟火管理条例》,
包括专业爆竹烟火运入未报备罚30至150万、未经许可施放专业烟火罚3至15万、
施放专业烟火未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罚6至30万开出3张罚单,最高可罚195万元,
呼吁民众勿随意燃放爆竹烟火。
彰化县议员赖清美指出,彰化县消防局烟火控管不力,将在议会中提出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