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官员两光的地方。
有人问说能不能贴,就说不建议贴。
如果贴的话,在中华民国出入境时是没有问题的。
反正就让那些想改的人去改吧,最好连内页都改。
看要改台湾国、台湾民主共和国、天母国、天龙国还是那鲁湾邦联。
反正在台湾芯片一刷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在其他国家入境有问题的话,
就请他们依照其他国家的规定请求相关部门协助。
然后相关的费用就照规定申请。
我想问的是,那么那些想要改护照封面的人,
会不会也想要改纸币呢?
贴上台湾国,把中华民国盖掉,这样不是也很好吗\?
希望这些人也来搞看看,看看会不会更爱台湾。
※ 引述《ttnakafzcm (灿's)》之铭言:
: 不是我要说 这根本陷阱题
: 媒体跑去问外交部 有这条例当然说不行
: 第十九条
: 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机关或驻外馆处,应扣留其护照,并依规定处理:
: 一、所持护照系不法取得、冒用、伪造或变造者。
: 二、经司法或军法机关通知主管机关者。
: 三、申请换发护照或加签时,有前条第三款情形者。
: 持照人所持护照系不法取得、冒用或变造者,主管机关或驻外馆处,应作成撤销原核发护
: 照之处分,并注销其护照。
: 持照人所持护照系伪造者,主管机关或驻外馆处,应将其护照注销。
: 持照人或其所持护照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原核发护照之处分应予废止,并由主管机关或驻
: 外馆处注销其护照:
: 一、持照人有第一项第二款或第三款规定情形者。
: 二、持照人身分已转换为大陆地区人民,经权责机关通知主管机关者。
: 三、持照人已丧失中华民国国籍,经权责机关通知主管机关者。
: 四、申请之护照自核发之日起三个月未经领取者。
: 五、护照已申请换发或申报遗失者。
: 六、所持护照被他人非法扣留,且有事实足认为已无法追索取回者。
: 难不成这条例会因为换了政权就作废吗 显然不太可能
: 这件事本来就是可大可小
: 你要贴就贴护照套上面 还被靠杯 欢迎投诉至各大媒体
: 至于旅行社会贴姓名我目前只碰过贴在他们给的护照套上面 没碰过贴护照上的....
: 但说实在 这条本来就是可抓可不抓 不代表没事
: 我个人是不会给自己找麻烦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