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ve2002 (无相 b)》之铭言:
: 如果依照你的方式 先明示搜索票 要当事人开门
: 会有几种情形发生
: 第一 当事人配合 直接开门
: 第二 当事人不配合 拒绝开门
: 第一项是不可能 这案子 警察分析过当事人习性 才会采诈术开门
: 所以警察依据个案判断当事人应该采拒绝开门 但警察有权可以破门而入
: 1.如果采破门而入这会有几种情形发生
: 第一当事人在警察破门而入 吓呆了 让警察顺利逮捕
: 第二当事人反抗 如果有刀枪互拼 可能会产生伤亡
: 现场内还有妇幼 刀枪是不长眼 没人能保证安全!被打死的还要申请国赔
: 2.再来方式就是采盯哨等人外出 在抓 这对警方来讲会消耗大量警力资源
: 权衡方法后就是采骗当事人开门 第一时间让有效警力压制 减少冲突伤亡
: 至于搜索票明示 只要现场有明示 没规定在开门前阿 没什么不可以!
那以后都不用攻坚啦 都用诈术来骗门就好啦
警察抓贼不是喊:‘警察! 不要动! ’
而是喊:‘不好意思,我是做问卷的..’‘我是学校老师来家访’
‘我是民意调查’‘我是学生’‘我是要糖的’..
执法可以有弹性 但走在界线边缘又敲锣打鼓地炫耀 啊不就好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