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忆中恶贯满盈的柯建铭
目前大家一直讲要补正,被马英九利用难以过半的条文,一直拿来当背书的鸟笼公投法,
它的产生过程,我印象中是这样的。
当时有行政院版、国亲版、蔡同荣版、台联党版、民进党党团版。五个版本。
由于行政院版与民进党党团版大致相同,而台联党团版与蔡同荣版也大致相同,所以后来
也就形为行政院版(民进党版)、蔡同荣版、国亲版三个版本对决的局面。
比较重要的差异是,蔡同荣版可公投决议事项有包含国旗、国号、领土变更、国家定位。
也就是可以投台湾独立公投的。
而公投适用范围上,对于政府的预算、租税、薪俸、人事不适用公投,国亲版本则没有这
样的规定。
那连署门槛上,国亲要百分之五,民进党与蔡同荣版的要求是百分之二。
双二一的门槛上(有投票权人过半投票、投票人数过半同意),三个版本都一样。但最关键
不同的是,蔡同荣的是比较正常的,投票人数没过门槛,就代表那次公投‘无效’。而不
是像现在政客可以操弄议题成‘没过半就代表人民反对’,变成可以用设定题目来强奸民
意。
可是,在2003年11月26日的党团协商中,由党鞭柯建铭联合国亲,强迫蔡同荣要撤案。
蔡同荣只好在11月27日清晨要求撤案,但程序上还是很表决。
结果行政院版95票赞成,115票反对,没有通过。
而蔡同荣这个可以充份展现民意的版本表决时,柯建铭要求党籍立委全数弃权。
于是,台湾人可以制衡政府,可以拥有人民作主的难得机会,就在175票弃权,14票赞成
,1票反对之下失去。那个一票反对的还是民进党立委籍李文忠!14票赞成是台联立委投
的。民进党当时有80位立委。
换言之,当时蔡同荣版国亲无人反对,结果民进党全部弃权,甚至李文忠还投反对票。
现在大家所看到的公投法就是当时的行政院与国亲版本的拼装版。由很会乔的柯建铭乔掉
最好的版本,通过一个联合国亲阉割人民权利的版本。
那后来长期宣称要制定公投法的蔡同荣(他自己也被迫投了弃权)出立法院后悲愤表示,鸟
笼开了居然不飞出去。
民进党也被国亲讥笑,公投法讲假的,根本是叶公好龙!我们有人反对了吗?!
那有蔡公投称号的蔡同荣,也因为这件事成为人生污点。民进党这件事也一直无法向人民
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