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个月连续看了两篇 小偷系列文
“小偷中了屋内机关而死,屋主有罪吗、设机关杀小偷有罪吗”
让我想联想起走在路上的时候常常有人不长眼 走路不知道怎么走
去踩人的鞋子(穿拖鞋很痛,如果不是拖鞋也会被踩脏踩旧) 或是去撞人
好一点的会说对不起
有的 撞到、踩到 可能一句对不起都没有说 或是 连看都没有看
假如今天他今天因为不长眼撞到我 因此受伤或者死亡 这样我会有罪吗?
例如我穿了 带有horse spur 的鞋子
http://goo.gl/BsNmG8
http://bit.ly/1KpTtpb
路人自己不长眼 踩到我因此受伤
或是我穿了黄金甲想cosplay周董
http://2.blog.xuite.net/2/0/c/b/10026465/blog_134138/txt/9317110/1.jpg
结果路人以跑步的速度 不长眼跑来撞我 我没事 路人却因此失血过多死亡
我会因为这样有罪吗?
还是假如跟我握手之后 就会死
只有这个会无罪?
有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