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东森新闻云
2.完整新闻标题:私信被公开搭讪男告赢 正妹煎熬:他还告我杀人未遂!
3.完整新闻内文: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洪小姐4年前因为回了陈姓男子的搭讪纸条,反而被对方辱骂,愤而PO网公布,结果
挨告侵犯著作权,高雄地院判她必须赔陈男1万1千元。洪小姐认为不合理,还要上诉。她
并透露,对方甚至因为这张字条告她侵犯隐私、杀人未遂等8项罪,害她跑法院80多次,
现在又要为了著作权的上诉奔波,让她身心俱疲,无法接受。
“打开包包然后就有一个卷著还满细小的纸条,里面写那个……希望可以认识妳啊”,4
年前洪小姐逛书店回家,发现包包找到一张纸条,成为恶梦的开始。“所以就回信去问他
,他一开始就是问一些个人资料,我一拒绝,他开始就是……劈头就是开始骂我。”
纸条留有一个信箱,洪小姐回信给他,对方自称是“小帅帅”,劈头就问“你住哪一区、
几年次”,洪小姐不想给答案,对方居然回呛“女生脑子结构问题”,还骂洪小姐神经病
。
她气不过,把过程和信件内容PO网,对方因此告她公布书信侵害著作权法,高雄地院判洪
小姐赔偿1万1千元。“没办法接受啊,他这样还受著作权的保护,我是觉得有点离谱啦!
”
好心提醒其他女性注意,结果挨告还要赔钱,洪小姐难以接受,更夸张的是,对方还告她
妨害秘密、妨害名誉、恐吓共8项罪,当中甚至包括杀人未遂。“觉得很傻眼啦!他是觉
得我这样是……我阻止他交友,造成说他的交友权益受损,然后会造成国家的生育率低,
我算是杀人未遂。”
虽然法院驳回(杀人未遂),但4年间她到法院报到80多次,现在又为了侵害著作权的上
诉北高奔波,就因为“不给搭讪”,就得承担这些压力、搞得她身心俱疲。(新闻来源:
东森新闻)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918/566697.htm?from=fb_et_news
5.备注:要公开本来就应该把个资删除 不懂得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