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助末期病患自杀 加州合法化
2015-09-12 14:01:25 联合晚报 编译陈世钦/综合报导
虽然面临宗教与身心障碍人士权益团体的强烈反对,加州参议院11日仍然通过医师协助末
期病患自杀合法化的法案。法案随即转交民主党籍的加州州长布朗,布朗尚未表态是否签
署。
根据法案,如有两名医师认为病人只剩六个月的生命,心智能力充足的末期病患得要求医
师结束他们的生命。加州参议院以23票对14票的表决结果,通过该法案;加州众议院9日
通过该法案。
该法在加州引起数星期的激辩。赞成者说,它将使末期病患得以有尊严的安详离世;反对
者则说,它可能导致部分末期病患被贪婪的亲属、希望避免照顾或继承遗产的其他相关人
士利用。加州议会通过该法案是支持协助自杀人士的一大胜利。
法案规定,除必须有两名医师认为病人只剩六个月的生命,必须有另一名精神科专业人员
判定病人具有充分的心智能力。任何人如果哄骗或强迫病人结束生命,将构成重罪。
医师协助末期病人自杀在华盛顿州、蒙大拿州、佛蒙特州与俄勒冈州已经合法。一名末期
脑癌病患去年为了结束生命而自加州迁居俄勒冈州之后,这个问题在加州再度浮上台面。
该病患去年11月离开人间。
加州的协助自杀法案参考俄勒冈州的相关法案,而且经过局部的重要修改。法案将在施行
10年后失效,而且必须重新获得批准,医师则必须私下询问当事末期病患的意见,以确保
无人被迫结束自己的生命。
俄勒冈州1997年通过全美首见的协助自杀法案,支持者此后积极奔走,希望在全美推广。
根据今年公布的一项盖洛普民调,将近70%的美国人支持医师协助末期病患结束生命,比
去年增加10个百分点。
来源: http://udn.com/news/story/6809/1182572-医助末期病患自杀-加州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