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791027A (北风)》之铭言:
: 好啦,不要吵了,请连署立法一条
: 交通违规一律事后举发禁止拦停,废除路检点,所以也不会有无肇事的酒驾,这样就没有
: 业绩压力了
: 反正大部分律师都认为违规非违法,临检也容易违反比例原则
: 就不会有灰色地带啦
: 台湾法律给警察的裁量权根本是屁,一切都是结果论
: 这样好吗?
全部废除当然好
警察随机临检盘查和教官驻校一样都是威权时代的产物还
一堆自称觉醒的人护航,赞成教官退出校园却赞成警察随
机临检难道不觉得这样很精神分裂吗,赞成的理由不外乎
都是安全和方便。
临检一定是有妨碍人民的自由,所以应该要法官保留或由
司法警察(官)声请检察官同意以书面明确写明临检范围和
时间。如果警察巡逻时遇到现形犯或“ 有事实 ”足认犯罪
嫌疑,有刑事诉讼法第88条级第88条之1。